详细说明
本机广泛用于建筑施工如工业与民用建筑,桥梁施工,井下施工,大型烟囱施工及船舶工业等场所,适用于垂直运输物料及人员,作为永久性或半永久性的电梯还可用于仓库,高塔等不同场所。
四、塔吊安装方式不同:可分为能进行折叠运输,自行整体架设的安装塔式塔吊和需借助辅机进行组拼和拆装的塔式塔吊。能自行架设的快装式塔机都属于中小型下回转塔机,主要用于工期短,要求频繁移动的低层建筑上,主要优点是能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安装成本,省时省工省料,缺点是结构复杂,维修量大。需经辅机拆装的塔式塔吊,主要用于中高层建筑及工作幅度大,起重量大的场所,是建筑工地上的主要机种。 五、按有无塔尖的结构:可分为平头塔式塔吊和尖头塔式塔吊。平头塔式塔吊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塔式塔吊,其特点是在原自升式塔机的结构上取消了塔尖及其前后拉杆部分,增强了大臂和平衡臂的结构强度,大臂和平衡臂直接相连,其优点是:1、整机体积小,安装便捷,降低运输和仓储成本;2、起重臂耐受性能好,受力均匀一致,对结构及连接部分损坏小;3、部件设计可标准化、模块化、互换性强,减少设备闲置,提高投资效益,其缺点是在同类型塔机中平头塔机价格稍高。
(8) 起重机运行时,禁止开到端部2m以内的地方。(9) 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每次变幅后,根据工作半径和重物重量,及时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进行调整。(10) 起重机升降重物时,起重臂不得进行变幅操作,空载进行,变幅时也不能与其他三种动作(运行、旋转、起升)中一种动作同时进行。(11) 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禁止斜拉重物或埋在地下的物件。(12) 被吊物的边缘距离高压线外转业军人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二、下旋转式塔式起重机:回转支承装在底座与转台之间,除行走机构外,其他工作机构都布置在转台上一起回转。除轨道式外,还有以履带底盘和轮胎底盘为行走装置的履带式和轮胎式。它整机重心低,能整体拆装和转移,轻巧灵活,应用广泛,宜用于多层建筑施工。据记载,项有关建筑用塔机专利颁发于1900年。1905年出现了塔身固定的装有臂架的起重机,1923年制成了近代塔机的原型样机,同年出现台比较完整的近代塔机。1930年当时德国已开始批量生产塔机,并用于建筑施工。1941年,有关塔机的德国工业标准DIN8770公布。该标准规定以吊载(t)和幅度(m)的乘积(tm)一起以重力矩表示塔机的起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