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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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企领航解读电力体制改革方案9号文核心内容是:
“三个放开、一独立、三个强化”,即有序放开竞争环节电价、配售电业务和发用电计划,并独立交易机构。
放开售电业务根本是形成电力市场化竞争的环境,最终推进电力交易市场化。
根据能源观察了解,目前国内已有300余家售电公司成立,不少社会投资正在观望,以期分享改革红利。
根据能源观察综合各方信息,目前成立售电公司需要四个方面条件:
第一,首先进行工商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法人机构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能有违法违纪记录。
第二,注册资本金要求较高,200万元注册资本金是起点。注册资本金与公司售电规模成正比。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售电规模将被控制在30亿千瓦时左右;注册资本金达到1-2亿元,售电量规模可以达到30-60亿千瓦时;注册资本金超过2亿元,售电量规模不受限制。
第三,售电公司需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立信息通讯系统,为客户提供服务。
售电公司门槛的设定,从根本上是为保证供电安全有序,维护用户的利益。所以,售电主体必须可靠,必须有履约能力。
根据“9号文”,6类主体可以参与售电,分别是: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资本投资、分布式电源用户或微网系统、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以及发电企业。
根据最新的消息,目前电网公司也将获准参与售电市场竞争。这对于大多数售电主体而言,将是新的挑战。
可以肯定,未来售电公司之间的竞争将非常激烈,售电公司的商业模式也将多样化。比如,售电公司可以通过和电厂签订无差别电价,对用户签订峰谷电价,或者通过时段的细分创造经营价值;售电公司可以通过期货市锁定煤价、油价,在此基础上和电厂签订来料加工协议,从而控制购电成本;售电公司可以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对用户实行电费包干。
售电公司准入流程(重庆为例)
1、售电企业向市发改委提交申请,发电企业、用户向市经信委提交申请。同时做出信用承诺,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基本信息。从事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要提供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等相关资料。
2、符合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同时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和重庆市电力交易机构等网站将信息及相关资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场主体纳入市场主体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3、列入目录的市场主体自愿向重庆市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入市交易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基本信息。经交易机构审核通过完成市场注册,并在能源监管机构和征信机构备案。
4、在我市交易机构组建前,市场主体可先行在相应牵头部门登记。
我单位长期提供,电力,电气,机电,自动化等中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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