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广西关于开展安全网及密目式安全网使用规范的通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按照广西自治区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结合近期施工安全检查情况,决定开展密目式安全网使用规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规范标准,杜绝不合格密目式安全网流入建筑工地。按照国家标准《密目式安全网》(GB16909-1997)规定,密目式安全网的标志(标牌)应具有:产品名称、产品标记、商标、制造厂名、厂址、制造批号、生产日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每张密目网上应牢固地附上安全鉴定证和检验合格证,并在包装内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凡标志内容不清,无安全鉴定证或检验合格证,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一律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
三、严格把住密目式安全网进场使用检验关。第一关:工地材料员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密目式安全网认真检查验收,对符合要求的,报经项目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第二关:密目式安全网在使用张挂前,必须经工地安全员检查核验,查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经安全员核实签字后,方可张挂使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广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包括各专业施工)中,按规定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的,必须全面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得遗漏,且严禁使用不合格和破损的密目式安全网。凡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和标准,不使用密目式网或使用不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企业予以严厉处罚,并追究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扣减企业经理安全考核2分,扣减项目经理安全考核10分,扣减安全员安全考核10分。
附:《密目式安全网合格品牌公示表》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