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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户外广告

时间:2017-02-17 15:43

  2月16日起,清徐县将对户外广告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改善县乡环境面貌。

  清徐县工商局、住建局、环卫局等8家单位开展联合行动,按照“部门联动、属地责任、综合整治、常态管理”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重点对商业区、主干道(307、208国道)车辆、公交站台、过街栏杆、车站、高速公路沿线等重要位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对擅自在主次干道两侧占用人行便道、公共绿地、公用设施的各类户外广告,建筑立面上设置的未经审批或已到期的临时性户外广告,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在建筑物屋顶和建筑物立面设置有碍市容观瞻、破坏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的户外广告,依法予以拆除。对沿街商业门头不按规定设置的店名牌匾、橱窗广告,进行清理规范。对已经许可但未按要求设置的户外广告,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对已经许可但有碍市容的广告设施,要及时更新、清洁,保证完好、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