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前期准备
2.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应按各道工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防水材料使用认证书。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地下室防水工程必须由防水专业队施工,其技术负责人及班组长必须持有市建委颁发的防水施工人员上岗证书。
二、作业条件
1.基层15-20mm厚的1:3水泥砂浆找平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找平层应抹平压光、坚实、牢固、不起砂,不得有凹凸、松动、鼓包、裂缝、麻面等现象。其平整度应用2m长直尺检查,找平层与直尺间的空隙不得超过5mm。
4.找平层的坡度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要求,不得局部积水。
1.施工材料和辅助材料多属易燃品,存放材料的仓库及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使用二甲苯等溶剂应有相应的防毒措施。
3.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热熔法施工环境温度不低于-10oC;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现场施工不低于-5oC;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一般不宜冬期施工,如确实急需施工时,环境温度应大于0oC。雨天、雪天、五级风以上均不得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