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自2017年4月1日起,商标注册申请收费标准降低50%,即原来的官费(受理商标注册费)600元,降低为300元,同时,商标注册人无需专程赴北京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只须带上相关材料,直接到位于广州越秀区流花展馆的工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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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自2017年4月1日起,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现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告如下: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受理商标注册费 | 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 每个商品加收30元) |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 5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 500元 |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 1000元 |
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 250元 |
受理商标评审费 | 750元 |
变更费 | 250元 |
出具商标证明费 | 50元 |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 1500元 |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 1500元 |
商标异议费 | 500元 |
撤销商标费 | 500元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 1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