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联 系 人:胡工
随着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建筑老化问题日趋严峻,人们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房屋安全问题倍受关注,需要进行安全鉴定检测的房屋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商场、图书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以及客运车站候车厅、机场候机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二)使用满30年的居住建筑应当进行首次安全评估,以后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四)建在河渠、山坡、软基、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的房屋建筑,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五)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和阳台、雨罩、空调外机支撑构件等外墙构件及地下室工程,使用满30年应当进行首次安全评估,以后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六)悬挑阳台、外窗、玻璃幕墙、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等,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不仅可以确保房屋建筑的安全,而且也可以为房屋建筑的改造、修护和拆迁等提供准确的技术数据,是一项具有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工作。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大对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力度,从业人员也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一定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高效可行的鉴定检测方法,只有这样,才可以充分发挥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对社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