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木质防火门的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应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防火门门扇填充的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应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达到GB8624-2006规定燃烧性能A1级要求和GB/T20285-2006规定产烟毒性危险分级ZA2级要求。或提供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相应检验报告。
防火门所用木材应符合JG/T122-2000中对Ⅱ(中)级木材的有关材质要求;木质防火门所用木材应为阻燃木材或采用防火板包裹的复合材,并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按照GB/T8625-2005检验达到该标准第7章难燃性要求;防火门所用木材进行阻燃处理再进行干燥处理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2%;木材在制成防火门后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防火门所用人造板应符JG/T122-2000第5.1.2.2条中对Ⅱ(中)级人造板的有关材质要求。木质防火门具有自重轻、安装方便、装饰效果好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和部分工业建筑,如星级宾馆和饭店的客房门、大医院的病房门等,木质防火门应采用窖干法干燥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2%。当受条件限制,除东北落叶松、云南松、马尾松、桦木等易变形的树种外,可采用气干木材,其制作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当地的平衡含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