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电池回收公司

名称:广州旧电池回收公司

供应商:广州大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价格:13926238681.00元/吨

最小起订量:1/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08号

手机:13926238681

联系人:刘鑫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110333972

更新时间:2024-01-19

发布者IP:171.14.136.253

详细说明

  在珠海之前,深圳市已于今年6月在主城区开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这一决策当时让50万辆电动自行车一夜间“无路可去”,一时间引起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定位、管理与存废的广泛争议。应该说,电动车禁止的理由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例如其电池废弃后存在二次污染现象,又例如现在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大多没有限速器,容易引起交通事故等。

  与此相对,电单车存在的积极意义也值得重视。应该说,电单车是绿色出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程低污染”是其一大亮点。一方面,在“服役”期间,一辆电动自行车的百公里能耗成本分别是摩托车的1/15,小汽车的1/40,且无尾气排放。另一方面,在“退役”后,电动自行车的铅蓄电池具有很高的回收价值,是再生铅工业的重要来源。据了解,我国废旧铅蓄电池的无害化处理技术也很成熟,目前,电池回收率可达100%,原料回收利用率近98%,所谓“二次污染”在技术上并不存在。此外,任何交通工具上路,无论是小汽车,还是自行车,由于驾驶者违规行驶,都会造成安全隐患,因此这不该成为剥夺电单车使用者道路权利的理由。

  相反,发展电动自行车,恰恰是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弥补的是目前城市公交中的“短腿”。在所有交通工具中,电动车的交通资源利用效率更高。在城市高峰时段,小汽车每小时运输能力为850人,摩托车为720人,不受拥堵限制的电动车为1000人。而且电动车占用道路面积仅为小汽车的一半,可以大大提高交叉路口的车辆通行效率。更值得注意的是,电动车价格低,发展这种低经济负担的绿色代步工具,也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统计,使用电动车群体主要集中于个体户、工人、服务人员、体力劳动者等中低收入阶层。由此分析,电单车的定位,不仅涉及道路安全、服务业发展,更关乎民生。因此,政府既当充分调研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还当举行听证会,倾听民意,而不是说禁就禁。

  综上所述,在现阶段的城市交通发展中,电动自行车宜“引”不宜“禁”,而应从技术、制度、规划、管理层面规范其发展。技术层面,企业应从研发、设计与制造环节入手,让“超标改装”无从下手。制度层面,企业与政府应合力建立完善的废旧电池回收管理制度,实现废旧电池的强制回收。规划层面,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尽快加强非机动车交通出行系统的总体规划,让电单车成为绿色出行系统的“长腿”。管理层面,政府应严禁“超标”车出厂、销售、上路,违者重罚,从而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与健康的城市交通环境。

  电动车虽小,却是考验政府创新社会管理能力的一道大考题。对于超标电单车,该禁、该罚。对于合标电单车,如何通过精细化、动态化、人性化的交通管理与服务,为其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则考验着我们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