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广州车身广告申报资料 广州车身广告申报公司
一.事项名称:户外广告登记
二.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颁发的证件: 户外广告登记证
证件有效期: 不得超过申请人和广告主主体资格的有效期限、委托代理合同期限及合法使用户外广告媒介的期限等。
三.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核准;登记后允许发布
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第33条;
2、《广告管理条例》(1987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第13条;
3、《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1995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2号公布,2006年5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5号修订)第3条
五.审批条件: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审批条件为:
1.户外广告发布单位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主体资格;
2.户外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3.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具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介的使用权;
4.户外广告发布地点、形式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5.户外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按规定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7.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资料: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提交的申请材料为: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发布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3.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4.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5.受委托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6.广告形式、场所、设施等用于发布户外广告的,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户外广告样件
8.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明
邮 箱:dihuag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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