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慈善基金会办理流程相对比较简单,主要难点在于是如何准备资料,比如可行性报告、人员的慈善背景的梳理,实缴的两百万资金等等,都是一个一个的专业性问题,在这里深圳汇域国际邓先生是参与慈善基金会服务的专业注册办理机构的,其中服务过全国上百家慈善组织以及目前组织的一个慈善社群,让这些做慈善的互相沟通互相帮助等等服务,目前邓先生不光在全国办理基金会,还有现成的基金会转让,有需要来不及准备的企业可以咨询邓先生了解相关的资料以及转让信息。
捐赠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吗?
答:捐赠人可以指定捐赠款项的受益人,但是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捐赠人不得指定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比如说:捐赠人不得指定他的企业作为受益人,不得指定他的近亲属作为受益人。但是捐赠人,可以指定某一个地区,某一个群体的作为受益人。比如说,捐赠人指定儿童作为受益人,指定三区三州老百姓作为受益人。
可以基金会捐赠用于行政办公支出吗?
答:基金会受赠的100万元为限定性捐赠,可以开具捐赠票据。
捐赠人可以要求返还捐赠款项吗?
答:我们认为捐赠人不能要求返还。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经征求捐赠人的意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捐赠财产交由与其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管理。
承诺捐赠,基金会能否要求捐赠人支付捐赠款?
答:基金会可以要求捐赠人必须支付该笔捐款。《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但是,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企业捐赠股权怎么认定捐赠额?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第二条规定: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汇域国际,广东地区内具有一定规模慈善公益基金会代办申请和转让的机构,邓先生具有十二年相关行业经验,始终在价格、速率上保持行业上的相应优势,公司下设律师、审计等部门,对公司进行查算,并针对问题为客户量身定制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汇域邓先生团队具有系统化办事体系,能够在接受到客户委托的同时,细化分工,较短时间内完成基金会的代办,现手中有不同地区和情况的慈善基金会转让,代办广东或深圳地区的慈善基金会及转让详情请致电汇域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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