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十二届天津国际涂装、电镀及表面处理展览会

  1、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交寄至大会组委会;

  2、企业报名后7天内将参展费用一次性汇入大会组委会指定帐号,从而确定展位;

  3、发票与会时财务组统一开取或根据其要求寄往;组委会拒收现金及无抬头支票;

  4、展位、广告等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协办单位可优先安排。如需指定

 

  展位,另加收30%;

  5、组委会在确认报名后,组委会在会期前60天内向参展单位寄送《参展手册》(包括展品运输指南、会务接待、

 

  活动日程安排等);

  6、在参展商报名后,中途退出展会,所付展会费用组织单位一律不退;

  7、为服从展会总体布局,组织单位有权在必要时,对个别展台位置进行调整,不可抗拒的因素,组织单位可以

 

  延迟或取消展会。

  8、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3月15日

  参观参展敬请联络大会组委会: 天津裕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