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宝星国际集团(Prostar International Group USA LLC)总部位于美国特拉华州威明顿市,是一家国际著名的电力电源、自动化控制设备、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工业用蓄电池的专业制造商,是世界领先的电力电源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将科技与应用工程技术完美结合,致力于为世界所有负有重要使命的关键性负载设备和信息处理设备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能源保障,致力于为客户创建竞争优势。宝星集团在美国和中国台湾设立科研开发中心,至今已研发出近百项世界领先的电源专利技术,每年向全球电源市场贡献几十种新的电源专利产品,已经成为世界工业电源品牌领先者。目前,Prostar的产品已陆续为美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巴西、俄罗斯、印度、韩国、南非、尼日利亚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能源及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及网络、通讯系统及工业自动化设备等项目上广泛使用。
宝星于1994年进入中国市场,主要从事销售、客户服务与支持、研发和业务流程运营等工作领域,并在中国广东建立了一个大型的研发中心。本着诚信经营、立足长远的企业发展战略,宝星致力于与中国能源产业的发展,与中国企业共成长。
佛山市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1998年12月成立,由美国、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三方技术合作,主要从事不间断电源(UPS)、消防应急电源(EPS)、专用逆变器、电池等电源产品以及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产品的专业设计、研发、制造公司,自主运营并全权负责Prostar全球业务的推广和服务。为了响应中国市场不断提升的电力电源安全需求,对本地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和直接的支持,Prostar中国公司于1999年起相继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南京等30多个省、市、自治区成立办事处和维修服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以保证及时迅速地响应客户的各种需求和服务。经过十多年的的市场开拓,Prostar中国公司业务迅速发展,销售、物流、服务等机构日益完善。凭借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完备、快捷、高效的售后服务,得到了国内各行业用户的一致肯定和好评,产品广泛应用在中国的政府、金融、电信、电力、财税、石化、安防、军队、教育、交通、制造等系统,例如中国银行、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人保、首都国际机场、清华大学、广州海关、中国石油集团等。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竞赛场馆项目,Prostar UPS系统相继中标北京老山自行车场馆、五棵松篮球场馆、奥林匹克公园网球中心等奥运场馆项目,以优质、可靠的电力安全保护系统为北京奥运会保驾护航。Prostar中国公司本着“以专业诚恳的态度,造世界一流品质”目标为己任,坚持不断学习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勇攀事业新高峰。
宝星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以人为本”的经营宗旨,不断培养和造就企业适应全球竞争和企业发展的高级科技与管理人才,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整合科技资源,并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不断增强企业竟争力,满足全球日新月异的技术与服务需求,帮助客户开户更出色、更可靠的产品。公司拥有众多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全员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与考核。
宝星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生产,控制生产过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控制;采用先进的SPC,TQM/TQC 检测手段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标准、满足客户要求;依据ISO14000,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加强了生产和建设过程中的污染治理与控制,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经济利用为核心,以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生产率为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是中国电源学会会员单位,产品获得了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公安部消防产品认可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TLC泰尔认证、国际认证联盟IQNET认证、CE认证、ROHS认证以及“发明创新成果金奖”、“全国质量合格品牌”、“消费者协会推荐信得过商品”等多项荣誉。2007年7月,宝星公司正式成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机构间采购事务处、国际劳工组织等联合国组织的采购供应商资格[编码:142899],宝星公司将为全球更多用户提供可靠、环保的电力电源保障与优质服务。
“给世界永续光明与快乐”是宝星公司的企业使命,Prostar将始终不渝地坚持精益改善产品性能和电力电源解决方案给整个世界及其人民的能源需求做出奉献。
prostar蓄电池特性:
< 设计寿命(25℃):7+年(34AH以上);5年(26AH以下);
< 阻燃的单向排气阀使电池安全具有长寿命
< 吸附式玻璃纤维棉技术使气体符合效率高达99%,使电解液具有免维护功能
< 计算机设计的低钙合金板栅,最大限度降低了气体的产生量,并可方便的循环使用
< 多元格的电池设计使电池安装和维护更经济
< UL的认证
< 可以以任何方位使用。竖直,旁侧,或端测放置
< 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国际民间航空组织(IATA/ICAO)的特别规定A67,可以航空投运
< 可以以非危险品(DOT-CFR49款171-189部分)进行地面运输
< 可以以非危险品(根据IMDG修正27款)进行水路运输
prostar蓄电池的优越性:
内部为凝胶电解质,无游离电解液存在。在强充情况下,不会出现渗漏电解液现象。电解质约有20%容馀份量,因此在高温作或过量充电时仍极为可靠,电池不会产生“干化”现象。电池的高低温度范围较宽。采用高灵敏低压单向气阀,能保证及时排放过压气体。电池不会出现渗漏或鼓胀的现象。电池完成密封,不需要特殊通风设备。2V单体已达标称容量(2500Ah),所以电池均匀性很好,允许不同容量,什致不同生产年份的新旧电池进行串,并联混合使用。电池组相互间不会产生“环流”现象。胶体电解质上下浓度一致,不会产生酸分层现象。因此反应均匀,在高倍率放电情况下,极板不会变型而导致内部短路。因此可造成高柱状型电池,占地面积小(如3000Ah/48V电池组占地仅2.9平米)。200Ah-1500Ah单元有竖放式 卧放式可供选择。电解质的浓度低,为1.24Kg/L,因此电池使用寿命较长,在常温20℃下达18~20年。且电池容量恒定,在使用的初期,电池容量逐渐上升至标称值的110%。所以电池的实际使用容量相对较高。采用管式正极板,保证活性物质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剥落或脱离芯棒,因此特别适合循环深度放电,或须长期处亏电状态的负载(如太阳能贮电系统)
prostar蓄电池使用误区我们要谨记。
不是所有的蓄电池都能应用于汽车上的,我们也要讲究一个匹配问题。好多人不知道就胡乱的使用和匹配,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你知道蓄电池的使用误区一般有那些吗?蓄电池的电荷容量可能与发动机不匹配。蓄电池是不能并联混用的。蓄电池也不能串联使用。对于蓄电池的详细误区小编为大家介绍!
1.1蓄电池电荷容量与发动机不匹配
根据发动机类型和使用条件合理选用蓄电池的电荷容量,是提高蓄电池的经济性,延长其使用寿命的重要途径之一。起动机起动发动机时,蓄电池输出的电流很大,在一般情况下为150A-200A,在低温(-10℃)起动时输出的电流高达250A-300A。如果蓄电池电荷容量与发动机不匹配,蓄电池电荷容量偏小,则在起动阻力大时,小电荷容量的蓄电池在剧烈放电的情况下,势必加速单位时间内活性物质与硫酸的反应,使蓄电池温度升高,极板因过负荷而弯曲,结果造成活性物质大量脱落,极板早期损坏,从而使蓄电池寿命大大缩短。如果蓄电池电荷容量偏大,虽然不会发生上述问题,但不能充分利用其活性物质,使蓄电池经济性下降。因此蓄电池的电荷容量,一定要与发动机相匹配。通常蓄电池电荷容量的选择,应根据起动机功率、电压和用电设备的负荷而定。
1.2蓄电池并联混用
有些驾驶员在起动发动机时,因原有蓄电池存电不足,就并联上一只充足电的蓄电池共同使用。实际上并联后充足电的蓄电池会以很大的充电电流向存电不足的蓄电池充电,极易造成极板活性物质脱落,影响其使用寿命。同时蓄电池并联后并不能提供给起动机很大的起动电流,更不利于发动机的起动。正确的方法应当是把存电不足的蓄电池拆下,换上充足电的蓄电池,然后再起动发动机。
1.3蓄电池串联混用
在蓄电池使用中,有时会出现新、旧蓄电池串联使用的现象,殊不知,这种做法会缩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因为新蓄电池内的化学反应物质较多,端电压较高,内阻较小(12V新蓄电池内阻只有0.015-0.018Ω);而旧蓄电池端电压较低,内阻较大(12V旧蓄电池的内阻在0.085Ω以上)。如果将新、旧蓄电池串联混用,那么在充电状态下,旧蓄电池两端的充电电压将高于新蓄电池两端的充电电压,结果造成新蓄电池充电尚未充足而旧蓄电池充电早已过高;在放电状态下,由于新蓄电池的电荷容量比旧蓄电池的电荷容量大,结果造成旧蓄电池过量放电,甚至造成旧蓄电池反极。因此对蓄电池决不能新、旧混用。
另外,不同电荷容量的蓄电池也不能串联混用,因为两种电荷容量不同的蓄电池串联使用时,往往会使电荷容量小的蓄电池过量充电或放电,缩短其使用寿命。
1.4柴油车蓄电池单格损坏仍继续使用
由于柴油发动机压缩比较大,所需起动转矩也较大,所以一般柴油机均采用24V电压起动,以提高起动机的比功率,但发电机和全车用电设备仍用12V电压,因此柴油车电路中装有电压转换开关,起动时转换开关将两只12V蓄电池串联工作,以24V电压供电,在非起动状态时,转换开关又将两只蓄电池恢复为并联工作,以满足12V电压的需要。但当其中一只蓄电池某单格损坏时,有些驾驶员便将其短路后继续使用,这样由于两只蓄电池端电压不等,会造成较大的放电电流和充电电流,导致蓄电池和发电机损坏,因此柴油车上的蓄电池单格损坏后应立即更换或修理,而不可将单格蓄电池短路后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