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业鉴定,厦门海关日前查获的25吨“压缩棕榈丝颗粒”为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这也是厦门海关今年查获的首票燃料用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日前,厦门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一批“压缩棕榈丝颗粒”。厦门海关关员查验时发现,该批“压缩棕榈丝颗粒”呈棕色颗粒状,疑似回收棕榈树果废料加工而成,无进一步加工价值,且包装简单,具备固体废物特征,现场关员立即联系专业部门进行固废属性鉴定。经鉴定,该批货物是通过收集棕榈树果去除果仁后的纤维加工而成,用途多作为燃料,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中“禁止以热能回收为目的进口固体废物”的规定,该批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随着汕头海关缉私部门的缜密侦查,走私分子的犯罪手法、走私运作网络和走私犯罪事实终于全盘浮出。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转让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然而,走私分子为了“高利润”“赚快钱”,在不具备法定固体废物进口和加工资质的情况下,长期从欧洲、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订购废五金等固体废物,并勾结通关团伙,利用所控制的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许可证》,伪报收货单位,逃避海关监管,以包柜方式为国内货主走私进口废五金等固体废物。在走私过程中,为了掩人耳目,走私团伙还故意把走私进口的废物先拉到有《许可证》的企业,将货物停放几天,造成固体废物已在法定工厂加工的假象。等风头过后,又有组织地将这批货物从固体废物厂家拉出来,再交给国内货主。案件查获后,经汕头海关缉私部门深挖扩线,全案涉案货物高达39.62万吨,案值约43亿元。据海关缉私人员介绍,这些走私固体废物一旦流入不具有加工生产废塑料、废五金环评资质的末端生产企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未经处理随意乱排放,将直接污染空气、土壤、地下水和公共水源,对周边生态、自然环境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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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危险化学品要求 : 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进行申报
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经自我评定为普通化学品的,可按照进口化学品要求申报。
危险品进口流程要求:
1、检验建议局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备案申请人资格、备案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并发出《进口化工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符合规定要求的,接受备案申请;不符合规定 要求的,按照《进口化工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要求进行补充的整改相关资料后,可重新提出申请
2、备案申请人在上海检验检疫局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将与申请书内容一致、具代表性的样品委托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化矿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测,样品数量应满足实验室专项检测及留样等要求,化工专项检测的样品量:2份/每份 1公升
3、专项检测:15个工作日左右
4、备案登记:3个工作日 《进口化工备案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