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ZKF9/30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名称:RHZKF9/30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供应商:东台市东方船舶装配有限公司

价格:3900.00元/套

最小起订量:1/套

地址:江苏省东台市新街镇人民中路70号

手机:13921831116

联系人:王先生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68833451

更新时间:2022-11-29

发布者IP:49.69.219.86

详细说明

  RHZKF9/30自给式空气呼吸器使用注意事项

  1.有呼吸方面疾病的消防员,不可担任需要呼吸器具的工作。

  2.担任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后,不应立即使用隔绝式呼吸器。

  3.需要呼吸器的工作,应有两个在一起伴行,以彼此照应。

  4.佩戴者在使用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的指示值,根据撤离到安全地点的距离和时间,及时撤离灾区现场,或听到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后及时撤离灾区现场。

  5.一旦进入空气污染区,呼吸器不应取下,直到离开污染区后,同事还应注意不能因能见度有所改善,就认为该区域已无污染,误将呼吸器卸下。

  6.打开气瓶阀时,为确保供气充足,阀门必须拧开2圈以上,或全部打开。

  7.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划伤和敲击,避免高温烘烤和高寒冷冻及阳光下暴晒,油漆脱落应及时修补,防止瓶壁生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提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超高强度钢空气瓶的使用年限为12年。

  8.气瓶内的空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下不小于0.05MPa压力的剩余空气‍

  RHZKF9/30自给式空气呼吸器使用主要用于下列环境中进行灭火或抢险救援时使用。

  1.有毒,有害气体环境

  2.烟雾,粉尘环境

  3.空气中悬浮有害物质污染物

  4.空气氧气含量较低,不能工人正常呼吸

  5.消防员或抢险救护人员在浓烟、毒气、蒸汽或缺氧等各种环境下安全有效地进行灭火,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

  6.用于消防、化工、船舶、石油、冶炼、仓库、试验室、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