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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取

时间:2017-11-22 10:0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进口木材数量检验要求的公告》(2017年第92号)

  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进口木材数量检验要求的公告

  为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取消进口木材产品(涉及产品见附件)的数量检验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实施进口木材数量检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涉及产品的HS编码

  质检总局

  2017年10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