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厂废气排放检测内容
一、废气来源及成分分析
食品加工厂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加热、发酵、烘干、杀菌、油炸、包装等环节,常见废气包括:
烹饪/油炸油烟:含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油脂类污染物。
发酵气体:如酒精、氨气(NH₃)、硫化氢(H₂S)等。
锅炉燃烧废气:燃煤、燃气或生物质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等。
污水处理臭气:来自废水处理池的恶臭气体(如硫醇、胺类)。
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料加工或溶剂使用中释放的有机废气(如醛类、酯类)。
二、废气检测核心指标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地方环保要求,需重点检测以下指标:
颗粒物(PM10/PM2.5):反映油烟、粉尘的污染程度。
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及特征组分:如苯系物、甲醛、非甲烷总烃(NMHC)等。
恶臭气体:硫化氢(H₂S)、氨(NH₃)、甲硫醇等,需测定臭气浓度(OU值)。
燃烧废气污染物:SO₂、NOx、CO、烟尘等。
其他特定污染物:根据食品加工类型,如烘焙厂需检测丙烯酰胺,肉制品厂检测含硫化合物。
三、检测方法与标准
国家标准方法
颗粒物:采用《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VOCs: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或PID检测仪,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2-2014)。
恶臭气体: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进行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检测。
燃烧废气:采用烟气分析仪在线监测或实验室化学分析法。
快速检测技术
便携式VOCs检测仪(PID/FID)、红外气体分析仪等,用于现场实时监测。
四、检测流程
前期准备
确定检测点位(如排气筒、车间无组织排放点)。
检查废气处理设施(如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生物滤池)运行状态。
制定采样方案,确保符合《固定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现场采样
使用等速采样法采集废气样品,记录环境参数(温度、湿度、气压)。
对无组织排放点进行多点位布控,评估厂界污染物扩散情况。
实验室分析
对样品进行化学分析,计算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速率。
对比国家标准限值(如VOCs排放限值为80mg/m³,恶臭厂界标准为20OU)。
报告编制
出具检测报告,包含数据结果、合规性评价及改进建议。
五、环保合规要求
排放限值
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地方标准(如《DB 31/933-2015 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重点行业需遵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管理措施
安装在线监测系统(CEMS)并联网至环保部门。
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备,保留运行记录。
每年至少开展1次第三方检测,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六、优化建议
技术改进
升级油烟净化设备(如静电除尘+UV光解组合工艺)。
对高浓度VOCs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
污水处理区加盖并安装生物除臭装置。
管理措施
建立废气排放台账,记录检测数据及设备维护情况。
开展员工环保培训,规范操作流程以减少无组织排放。
七、注意事项
检测需由具备CMA资质(中国计量认证)的第三方机构执行。
针对季节性生产变化(如旺季产能提升),需增加检测频次。
若检测结果超标,需立即整改并上报环保部门。
以上内容可根据具体食品加工类型(如肉类、乳制品、烘焙等)调整检测重点,确保符合环保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