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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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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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区域: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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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业:公共卫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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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上门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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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种类:成都公共卫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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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成环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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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检测检验
公共场所是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活动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公共场所人口相对集中,相互接触频繁,流动性大;设备物品供公众重复使用,易污染;健康与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的卫生检测。
通过检测出具的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是评价该公共场所特定时间点卫生状况是否达标的依据。它可以督促经营者提高卫生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能让公众对该场所卫生状况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也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更加科学量化的依据!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规定:
1.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2.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3.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检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 物理因素》GB/T18204.1-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 化学污染物》GB/T18204.2-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3部分 空气微生物》GB/T18204.3-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4部分 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GB/T18204.4-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6部分 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8204.6-2013
评价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检测指标:温度、相对湿度、风速、、噪声、照度、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甲醛细菌总数
新风量、苯、甲苯、二甲苯、臭氧、TOVC、氨、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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