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检测依据-四川公共卫生检测CMA报告

名称:公共卫生检测依据-四川公共卫生检测CMA报告

供应商:四川成环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价格:600.00元/点

最小起订量:1/点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观里3号1栋1层1003号

手机:17711562187

联系人:卫思琪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213034081

更新时间:2025-05-12

发布者IP:101.204.63.172

详细说明
产品参数
公司区域:成都市
公司行业:环境卫生检测
售后服务:上门采样
服务种类:成都环境卫生检测
品牌:成环检
经营模式:检测检验

  检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 物理因素》GB/T18204.1-2013《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 化学污染物》GB/T18204.2-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3部分 空气微生物》GB/T18204.3-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4部分 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GB/T18204.4-201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6部分 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8204.6-2013

  评价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检测指标:温度、相对湿度、风速、、噪声、照度、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甲醛细菌总数

  新风量、苯、甲苯、二甲苯、臭氧、TOVC、氨、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