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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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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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区域: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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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业:环境油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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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现场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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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种类:高新区餐饮油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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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成环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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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检测检验
油烟排放管理要求
(一)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要求,所有油烟产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鼓励业主实施整体改造,或使用高效抽油烟净化整体装置,并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排气烟道,确保外排油烟达到排放标准。油烟净化设施必须定期维护并保证正常运行。
(二)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要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外排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要求。
(三)新建、改建、扩建餐饮业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开办餐饮业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的,不得营业。
检测依据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HJ/T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器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DB11/T 1485-2017《饮食业颗粒物的测定手工称重法》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象色谱法》
餐饮业油烟检测要求
随着第三产业的兴起,饮食服务业迅速发展,既方便了人民生活,又繁荣了市场,但是城市快速发展的餐饮业外排油烟的污染日趋严重。食堂油烟污染对于周边环境、居民生活、危害人体健康以及企业的稳定经营都会带来影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影响,国家针对餐饮业的油烟检测制定有国家强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等情况需要进行油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