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5 15:03
根据我国相关的政策规定,对于小型的微型企业在税收上的优惠问题,重庆财税外包一诺财务表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下面重庆一诺财务就为大家做详细的内容介绍。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外,还包括三个标准: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型微利企业,特别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