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防用品塑料安全帽劳保用品

名称:劳防用品塑料安全帽劳保用品

供应商:霸州市康仙庄伟业橡塑制品厂

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量:1/

地址:霸州市康仙庄后营村86号

手机:18033678173

联系人:许娟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153809283

更新时间:2020-01-06

发布者IP:

详细说明

  安全帽的防护作用在于: 

  当作业人员头部受到坠落物的冲击时,利用安全帽帽壳、帽衬在瞬间先将冲击力分解到头盖骨的整个面积上,然后利用安全帽的各个部位:帽壳、帽衬的结构、材料和所设置的缓冲结构(插口、拴绳、缝线、缓冲垫等)的弹性变形、塑性变形和允许的结构破坏将大部分冲击力吸收,使最后作用到人员头部的冲击力降低到4900N以下,从而起到保护作业人员的头部不受到伤害或降低伤害的作用。

  我公司是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一体的集团化企业,专业生产安全帽(玻璃钢帽,ABS安全帽,防寒安全帽)电力安全工具,绝缘工器具,电力金具,防护用具等系列产品,并引进具有国内领先技术的检测仪器及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设立了质量检测,实验机构;实行“四严制度”,即: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检测,严格把产品质量关,并由董事长,总经理带头,与各车间一线人员组成严格的检验检测小组,以确保产品质量,提供完善,可靠的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兢兢业业,精益求精,严格的管理为了卓越的品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们将继续贯彻“诚信第一,保质保量,交货迅速”的方针,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回报您对煌尚商贸公司的选择和信任。

  竭诚欢迎新老客户,客商前来洽谈合作,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1.引用标准GB 1410固体电工绝缘材料、绝缘电阻、体积电阻系数和表面电阻系数试验方法

  GB 2812安全帽试验方法

  2.规格要求

  2.1垂直间距:按规定条件测量,其值应在25-50MM之间。

  2.2水平间距:按规定条件测量,其值应在5-20MM之间。

  2.3佩戴高度:按规定条件测量,其值应在80-90MM之间。

  2.4帽箍尺寸:分下列三个号码

  小号:51-56CM

  中号:57-60CM

  大号:61-64CM

  2.5重量:一顶完整的安全帽,重量应尽可能减轻,不应超过400G。

  2.6帽沿尺寸:最小10MM,最大35MM。帽沿倾斜度以20°-60°为宜。

  2.7通气孔:安全帽两侧可设通气孔。

  2.8帽舌:最小10MM,最大55MM。

  2.9颜色:安全帽的颜色一般以浅色或醒目的颜色为宜,如白色、浅黄色等。

  3.技术性能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冲击吸收性能:用三顶安全帽分别在50±2℃(矿井下用安全帽40℃)、-10±2℃及浸水三种情况下处理,然后用5KG钢锤自1M高度落下进行冲击试验,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均不应超过500KG。

  3.1.2耐穿透性能:根据安全帽的材质选用50±2℃、-10±2℃及浸水三种方法中的一种进行处理,然后用3KG钢锥自1M高度落下进行试验,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

  3.2其他要求(根据需要增加的要求):

  3.2.1耐低温性能:凡低于-10℃安全帽的冲击吸收性能与耐穿透性能要符合3.1.1和3.1.2款的要求。

  3.2.2耐燃烧性能:用GB2812-81《安全帽试验方法》规定的火焰和方法燃烧安全帽10秒钟,移开火焰后,帽壳火焰在5秒钟内应能自灭。

  3.2.3电绝缘性能:交流1200V耐压试验1分钟,泄漏电流不应超过1.2mA。

  3.2.4侧向刚性:用GB2812-81规定的方法给安全帽横向加43kg压力,帽壳最大变形不应超过40mm,卸载后变形不应超过15mm。

  4.标记要求

  4.1每顶安全帽上都应有以下三项永久性标记:

  a.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

  b.制造年、月;

  c.许可证编号。

  4.2具有其他性能的安全帽应按下述规定在帽子上做出标记:

  a.符合3.2.1耐低温性能的安全帽,做出低温温度标记,如“-20℃”、“-30℃”字样;

  b.符合3.2.2耐燃烧性能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R”标记;

  c.符合3.2.3电绝缘性能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D”的标记;

  d.符合3.2.4侧向刚性要求的安全帽,在帽上做出“CG”标记。

  5.安全帽检验规则

  5.1安全帽,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按标准进行鉴定,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5.2每个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以1000~20000顶为一批。

  5.3安全帽在按GB2812~81规定批量抽验时,如不合格,应再取双倍产品复验。复验后仍有一项不合格者,则该批安全帽为不合格。

  5.4国家指定的技术检验部门,有权直接对产品进行不定期技术性能检验。对于不按标准进行生产,产品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有权提出警告或吊销生产许可证。

  5.5生产许可证每两年更换一次。

  6.重量

  a. 小沿、卷边安全帽不超过430g(不包括附件);

  b. 大沿安全帽不超过460g(不包括附件);

  c. 防寒帽不超过690g(不包括附件)。

  7.术语

  3.1安全帽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由帽壳、帽衬、下颏带、后箍等组成。

  3.1.1帽壳

  安全帽的帽壳包括帽舌、帽沿、顶筋、透气孔、插座、栓衬带孔及下颏带挂座等。

  a. 帽舌:帽壳前部伸出的部分;

  b. 帽沿:帽壳除帽舌外周围伸出的部分;

  c. 顶筋:用来增强帽壳顶部强度的部分;

  d. 透气孔:帽壳上开的气孔;

  e. 插座:帽壳与帽衬及附件连接的插入结构;

  f. 连接孔:连接帽衬和帽壳的开孔。

  3.1.2帽衬:帽壳内部部件的总称。包括帽箍顶带、护带、托带、吸汗带、衬垫及栓绳等。

  a. 帽箍:绕头围部分起固定作用的带圈;

  b. 托带:与头顶部直接接触的带子;

  c. 护带:托带上面另加的一层不接触头顶的带子,起缓冲作用;

  d. 栓绳(带):连接托带和护带、帽衬和帽壳的绳(带);

  e. 吸汗带:包裹在帽箍外面的带状吸汗材料;

  f. 衬垫:帽箍和帽壳之间起缓冲作用的垫;

  g. 后箍:在帽箍后部加有可调节的箍;

  h. 帽衬接头:连接帽衬和帽壳的接头。

  3.1.3下颏带:系在颏上的带子。

  3.1.4锁紧卡:调节下颏带长短的卡具。

  3.1.5插接:帽壳和帽衬采用插合联接的方式。

  3.1.6栓接:帽壳和帽衬采用栓绳联接的方式。

  3.1.7铆接:帽壳和帽衬采用铆钉铆合的方式。

  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12-01批准1990-08-01实施GB 2811-893.2水平间距:安全帽在佩戴时,帽箍与帽壳周围空间任何水平点间的距离。

  3.3垂直距离:安全帽在佩戴时,头顶与帽壳内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包括顶筋空间)。

  3.4佩戴高度:安全帽佩戴时,帽箍底边至头顶部的垂直距离。

  3.5头模:试验安全帽时,使用的人头模型(见附录A)。

  8.分类

  各种安全帽按不同材料、外形、作业场所进行分类。

  8.1材料分类:

  8.1.1工程塑料:工程塑料主要分热塑性材料和热固性材料两大类。主要用来制作安全帽帽壳、帽衬等,制作帽箍所用材料,当加入其他增塑、着色剂等材料时,要注意这些成分有无毒性,不要引起皮肤过敏或发炎。

  应用在煤矿瓦斯矿井使用的塑料帽,应加防静电剂。

  热固性材料可以和玻璃丝、维纶丝混合压制而成。

  8.1.2橡胶料:像胶料有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不能用废胶和再生胶。

  8.1.3纸胶料:纸胶料用木浆等原料调制。

  8.1.4植物料:植物料有藤子、柳枝、竹子。

  8.1.5防寒帽用料:防寒帽帽壳可用工程塑料、植物料制成,面料可用棉织品、化纤制品、羊剪绒、长毛绒、皮革、人造革、毛料等。帽衬里可用色织布、绒布、毛料等。

  8.1.6帽衬带用料:棉、化纤。

  8.1.7帽衬和顶带栓绳用料:棉绳、化纤绳或棉、化纤混合绳。

  8.1.8下颏带用料:棉织带或化纤带。

  8.2外形分类:无沿、小沿、卷边、中沿、大沿等。

  8.3作业场所分类:一般作业和特殊作业。

  8.3.1测试要求:见表1。 注:① Y表示一般作业类别的安全帽。

  9安全帽技术性能要求

  9.1基本技术性能要求

  9.1.1冲击吸收性能

  以GB 2812第3章和第4章中规定的方法,经低温、高温、淋水预处理后做冲击试验。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超过4900N(500kgf)。

  9.1.2耐穿刺性能

  以GB 2812第3章和第5章中的规定进行试验。 电接触显示装置不显示, 即钢锥不接触头模表面。

  9.2特殊技术性能要求

  9.2.1电绝缘性能

  以GB 2812第6章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泄漏电流不超过1.2mA。

  9.2.2阻燃性能

  以GB 2812第7章中的规定进行试验,续燃时间不超过5s。

  9.2.3侧向刚性

  以GB 2812第8章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最大变形不超过40mm,残余变形不超过15mm。

  9.2.4抗静电性能

  以GB 2812第9章中的规定进行试验,实际测得的表面电阻率不大于1×109Ω。

  10检验规则

  10.1生产安全帽的工厂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

  10.2安全帽出厂按批量2000--20000顶抽验,一批不足2000顶仍以一批计算。

  10.3工厂按分类号进行抽验时,有一顶不合格,加倍抽验,若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10.4工厂申请测试时,只按实际达到的性能出分类号测试证明。

  10.5国家检验部门抽验工厂产品时,应有省、市检验部门或工厂代表参加。产品质量降低时,国家检验部门应指导工厂提高产品质量,对不按标准生产、产品质量下降的工厂有权提出批评、警告、通报。严重的可建议发证部门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11采购、监督和管理

  11.1安全帽的采购:企业必须购买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购入的产品经验收后,方准使用。

  11.2安全帽不应贮存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处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11.3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

  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

  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

  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

  11.4企业安技部门根据第11.3条规定对到期的安全帽,要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抽验一次,抽验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

  11.5省、 市劳动局主管部门对到期的安全帽要监督并督促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标志和包装

  12.1每顶安全帽应有以下四顶永久性标志:

  a. 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

  b. 制造年、月;

  c. 生产合格证和验证;

  d. 生产许可证编号。

  12.2安全帽出厂装箱,应将每顶帽用纸或塑料薄膜做衬垫包好再放入纸箱内。装入箱中的安全帽必须是成品。

  12.3箱上应注有产品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和其他注意事项等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