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机车平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各水平机车司机和在有机车运输的各水平进行人力推车的人员,都必须经区队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学习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严格按措施规定执行。
2、机车司机每班进班作业前必须检查机车,发现照明灯不亮、刹车不灵、警铃(汽笛)不响、操作手把不灵活可靠或失灵、电气失爆等任一情况严禁开车。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处理好后方可使用该台机车。
3、机车行近在弯道、岔道、坡度较大的地方、车场、硐室口、巷道较窄或有人行复杂、噪声较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号,发现机车不能通过或威胁行人安全时必须及时停车,待行人安全通过后方可开动。
4、人员行至在有机车运行的巷道内行走时,必须随时观察巷道及巷道内机车运行情况,当有机车运行时,先选好避让机车的安全位置躲避,待机车通过后再行走,防止避让不及发生事故。若遇巷道太窄一时无法找到安全位置,必须及时用矿灯向机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并同时跑步远离机车,机车司机发现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采取减速停车。
5、机车司机应根据轨道情况控制车速,严禁开快车,严禁按规定超拉车辆,严禁脱钩顶车。
6、严禁非专职机车司机操作柴油机车,严禁其他人员赶车或爬、蹬、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