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盐城工厂全面拆除工作的核心要求是“湿地生态保护与无废施工”。盐城拥有黄海湿地这一世界自然遗产,工厂拆除区域若靠近湿地保护区,需严格执行“生态缓冲带”制度,拆除现场与湿地保护区边界的距离不得小于500米,且需设置3层防尘网、2道截水沟,防止扬尘扩散与施工废水流入湿地。例如,某沿海纺织工厂拆除时,施工团队在厂区周边种植芦苇、菖蒲等水生植物带,形成“天然生态过滤层”,同时使用电动拆除设备替代燃油设备,减少碳排放与废气排放;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除可回收钢材、木材外,其余废料经破碎、筛分后,用于沿海公路路基填充,实现“建筑垃圾零外运”。
旧机械设备回收方面,盐城重点围绕“新能源设备与汽车设备的特色回收”。风电装备工厂的旧风机叶片,因材质为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传统填埋处理易造成污染,盐城回收企业研发“叶片切割-纤维提取-复合材料再生”技术,将叶片切割成小块后,通过高温分离玻璃纤维与树脂,玻璃纤维可重新用于制造风电叶片或建筑保温材料,树脂经处理后可作为燃料使用,实现风机叶片“全生命周期利用”。汽车制造工厂的旧焊接机器人,回收企业会先检测机器人的伺服电机、控制系统,性能完好的部件可用于汽车生产线维修,损坏部件拆解后,其中的稀土永磁材料经提纯后,可用于制造新能源汽车电机,实现“从传统汽车设备到新能源设备”的资源转型。
为推动旧设备回收规范化,盐城还制定了《新能源设备回收技术标准》,明确风电、光伏设备的拆解流程、环保要求与资源回收率指标,例如规定风电叶片的玻璃纤维回收率不得低于85%,光伏组件的硅材料回收率不得低于90%。这一标准的实施,使盐城成为长三角新能源设备回收的“标杆城市”,2024年回收处理风电旧设备超500台套,为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