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基本农田保护界碑

名称:玻璃钢基本农田保护界碑

供应商: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价格:25.00元/根

最小起订量:10/根

地址:河北省枣强县富强北路167号

手机:15933809262

联系人:陈飞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112517403

更新时间:2021-02-26

发布者IP:101.22.184.49

详细说明

  玻璃钢基本农田保护界桩价格:25.00元/根 最小起订量:100 根 供货总量:10000 根 发货期限:自买家付款之日起3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7号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已经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

  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1998年12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

  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

  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

  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

  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

  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

  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

  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

  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

  的行为。

  第六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的基

  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

  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

  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

  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对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划定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

  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

  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

  保护区。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

  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

  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

  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

  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

  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

  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

  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第十一条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

  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

  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

  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

  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

  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第十二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不得改变土地承

  包者的承包经营权。

  第十三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技术规程,由国务

  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保护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

  少。

  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

  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

  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

  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十六条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

  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

  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

  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

  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

  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基本农田保护区界桩的竖立是一项繁累的过程,由于需立界桩点分布广,数量多,传统水泥界桩重量一百多斤,更由于气候以及乡镇田间道路复杂性,使得竖立水泥界桩成为繁重体力活,劳动强度特别大。现在好啦,本公司最新推出的轻便型玻璃钢整体界桩,使你能背着它啍着歌轻轻松松把它安装竖立。 

  玻璃钢界桩采用优质玻璃纤维与进口树脂着色合成,它强度高,耐腐蚀,耐酸碱,抗老化,坚固耐用使用寿命长,无盗用和回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