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四、 产品规格
立式贮罐: 直径1m-4m, 容积1m3- 150m3
卧式贮罐: 直径1m-3.6m,容积1m3- 100m3
压力:常压-0.05MPa
五、 应用
--耐酸贮罐(盐酸罐、硫酸罐、磷酸罐、硝酸罐、有机酸罐、氟硅酸罐、氢氟酸罐等)
--耐碱贮罐
--盐水贮罐、污水贮罐
--玻璃钢/聚氯乙烯(FRP/PVC)、玻璃钢/聚丙烯(FRP/PP)复合罐
六、检验标准
产品执行行业标准JC/T587,出口产品执行ASTMD3299标准。
采用高张力、多层次、多角度、包封头缠绕,满足有机、无机溶剂及具有化学、电化学腐蚀性介质的储存、中转和生产需要,满足非电解质流体的中转、输送、消除静电的需要,满足抗各式支承剪切及掩埋与荷载的力学要求。耐化学腐蚀,使用寿命长;具有特殊的耐腐性能,可以耐多种酸、碱、盐和有机溶剂
技术要求
1.贮罐断面有圆形、椭圆形、方形等结构形式。特殊设备按设计图纸要求加工,亦可对原有设备附设玻璃钢内衬。
2.贮罐筒体通常由内层、加强层、外表层等三层组成。
3.树脂含量
内层的树脂含量68-78%,同时在内表面设富树脂层,含量80%以上,加强层为50-55%,外表面层不低于60%。
4.封头
立式贮罐的封头采用平面形或椭球形、圆锥形封头,并可采用不同型式组合。卧式贮罐的封头为椭圆形或平面形。
5.支座
卧式贮罐支座不少于2只,支座可用钢、铸铁、砼或玻璃钢制作,支座间距不大于筒体公称直径的1.5倍。
对于立式贮罐:(1)平形底的可采用平面砼基础,支座上垫软质垫或200mm厚的砂垫层。(2)椭球形下封头贮罐可采用钢或树脂混凝土制作支腿座,支腿数不少于3只。
6.贮罐其他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执行《玻璃钢化工设备技术规范》。
订货须知
1.必须注明介质浓度,PH值及工作温度,无则按常规介质设计。
2.必须注明使用场所及设备结构形式。
安装与使用
1.贮罐安装时,支座底面与基础面平行,放置平稳;
2.使用前应放水检验各进出管是否漏水及水膨胀强度试验;
3.不同介质更换时,必须将原介质清除干净,并根据新介质的浓度、腐蚀性对贮罐内表面层进行相应的防腐措施,用户订货时必须注明介质浓度和PH值及工作温度。
4.贮罐不得承载集中负荷,不得对贮罐进行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