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东阿华通热电有限公司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程,本技术协议书提出了除雾器及其冲洗装置、辅助设备等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除雾器采用的材料、部件等技术和工艺是先进的,并经过2年以上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合格产品。
1.2 本技术协议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技术协议书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
1.3 如果乙方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本技术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偏差,甲方将认为乙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1.4 设备、系统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5 在签订合同之后,到乙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格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乙方应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1.6 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的国家标准。如果本技术协议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解决。
1.7 本技术协议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8 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乙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