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M认证费用RCM认证费用
CB认证简介 IECEE-CB 体系是IECEE 关于电工产品证书的互认体系,是IECEE下设两个工作体系之一。CB 体系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推动与的统一协调以及产品认证机构的合作,使制造商更接近于的“一次,多处适用”的目标,从而促进贸易。IECEE CB 体系内50 多个成员国的70 多家认证机构(NCB)共同达成多边协议,使申请人可以凭借某一个NCB 颁 发的CB 证书和报告CB 体系的其它成员国的认证或者市场准入。CB 体系以IEC 为基础。若产品出口目标/ 地区的尚未完全与IEC 等同,需同时考虑该/ 地区所声明的差异。 CB认证的产品范围 < 杂项类 (MISC)
< 信息技术及办公设备 (OFF)
< 低压大功率开关设备 (POW)
< 安装保护设备 (PROT)
< 变压器及类似设备(SAFE)
< 便携式电动工具 (TOOL)
< 电子设备 (TRON)
< 电线电缆 (CABL)
< 作为元器件的电容器 (CAP)
< 开关及家用电器的自动控制器 (CONT)
< 能效 (E3)
< 家用及类似用途设备(HOUS)
< 安装附件及连接器件 (INST)
< 照明设备 (LITE) 申请须知 1. 申请CB 证书,对申请人有哪些要求,可以把多个申请人,多个工厂一次申请,一次 可以吗?
申请人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申请人若委托代理人办理CB 证书事宜时,应向发证机构提交委托书。通过一次申请﹑一次所的CB 证书可以覆盖制造该产品的一个或几个中的一个或多个工厂,但是每张CB 证书对应的申请人只能是一个。如果申请包含多个工厂时,申请人应标明每个工厂的地址,且应提交保证来自不同工厂的产品都是相同的证明(声明)。申请人可以要求对目前CB 体系中已有的其他CB 成员国的差异进行。当申请人/ 制造商/ 生产厂信息中有任何一个地址所在地为非IECEE 成员国时,申请人应对每份颁发的CB 证书向IECEE 交纳附加费。
2. 一张CB 证书可以使用多个商标吗?如若发生变更该怎样处理?
在申请CB 证书时可以同时使用多个商标。根据IECEE 规则要求, 自2006年1 月1 日起, 每张CB 证书只能对应一个商标品牌, 每个申请单元中只能包含一个商标品牌(Brand name), 如果产品具有多个商标品牌, 应分别提交申请。申请人应确保这些商标已注册或经过商标持有人的。如果是商标持有人申请人使用,则必须有相关证明。如果商标发生变更,申请人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发证机构按照变更情况处理,变更不作。
3. 其它注意事项:
由于CB 检测是以IEC 为基础的,有一些非CB 成员国,只要本国法规规定是依据IEC 对产品进行检测的,同样可以认可CB 证书和检测报告。将差异的结果作为报告的附件之后,才算完整有效,否则目标市场国会拒绝接受CB 证书/ 报告,还会要求重新提交样品,到当地补做,这样将会认可时间和花费更多的费用。所以当企业在申请CB 证书时,就应充分考虑产品可能的销售范围,向NCB 及CBTL 说明产品预计出口的和地区,以便明确该的差异情况,使CBTL 在进行时将有关的差异列为试验的内容,一次性进行各国差异的检测,避免在利用CB 证书和报告申请国外认证时,遇到不予认可的情况。 CB证书及报告的使用 1. CB 证书的使用
//members.iecee.org/iecee/ieceemembers.nsf/CBTLs?OpenView 2. CB 证书的有效期限
IECEE 对CB 证书的有效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认可NCB 通常会对颁发时间超 过三年的CB 证书提出异议。
3. CB 标志
CB 标志不能直接用于产品的商业宣传,如印刷在产品外包装上。但是证书持有方可 以在商务信函中向采购方提及CB 证书的情况, 以利于产品的销售。
4. CB 证书信息的公布
在证书申请人同意后,CB 证书的部分信息将在IECEE 网站公开区域公布, 便于申请人及其客户查询。网址如下://certificates.iecee.org/
5. CB 证书及报告的变更
a) 名称、地址、生产厂的更改
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发证机构申请,此类变更不受,发证机构对证书 保持原证书编号后加后缀A1,A2,A3 等以及在证书附加信息表明变更内容和原因。
b) 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的变更
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发生变更,向发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提供相关变更技术材料, 发证机构检测机构出具差异试验报告,发证机构对证书保持原证书编号加后缀M1,M2,M3 以及在证书附加信息表明变更内容和原因, 变更多三次,超过三次必须颁发新的编 号CB 证书。
6. CB 证书认可争议的处理
申请人持有发证机构 颁发的CB 证书在获取其它NCB 认可的中遇到质疑或不予认可 情况时,申请人应首先向认可NCB 或NCB 所属的机构询问具体原因。如果认可方对 CB 报告的部分技术内容存在疑问,申请人应积极与发证机构和/ 或检测机构联络反馈, 根据实际情况共同解决问题,如果申请人使用CB 证书时遇到了正待遇,应注意保存往 来邮件等证据,向发证机构进行反馈,发证机构将根据争议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IECEE 申诉会提出申诉等手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