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04 08:59
建筑节能目标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根据国情,建设部于1986年8月1日起依据JGJ26-8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实施第一阶段节能30%;1996年7月1日起依据JGJ26-9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实施第二阶段节能50%;北京及部分省市从2005年率先开始实施节能65%的标准。
建设部节能工作协调组指定的《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提出的基本目标和上述节能不表有所不同:1996年以前新建采暖居住建筑在1980~1981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普遍降低30%,为第一阶段;1996年起在达到第一阶段要求的基础上节能30%,为第二阶段;2005年其在达到第二阶段要求的基础上再节能30%,为第三阶段。
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是衡量其热工性能的主要指标。自1973年世界石油危机以来,发达国家不断修订建筑节能标准,近几十年来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已提高3~8倍。为国内外标准中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的对比。从中可以看出,即使全面地按照目前建筑节能标准建造,我国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仍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大体上说,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外墙、屋顶单位面积能耗为他们的3~5倍,窗户能耗为他们的2~3倍。相比之下,我国建筑保温节能工作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