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3 06:28
嘉定区保安劳务公司联系电话
尽快立法,规范保安行业,是制度建设的依据 从保安业立法现状来看,全国性和大多数省市的地方性保安法规尚未,作为一种与社会防范密切相关的行业——保安服务业,应尽快纳入法制化轨道。据报道,北京市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制定也正在积运作。但保安立法应该是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因此,在未立法当前,加强制度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是规范经营管理的需要,也是保安法律实践的需要,更是管理队伍的手段,不久的将来,即便各省市地方性保安法规陆续,也不能放松制度建设。法规和制度各有其职能,不能相互替代。相对而言,制度表现更具体、更灵活,经营中的每个环节和部门都可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情况发生了变化,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进行修改。因此,依据法规原则制定的规章制度,更适用于保安公司独立经营的业务发展。制度建设也可以为保安立法工作奠定一定的实践经验。
保安礼仪保安礼仪主要包括服装礼仪,化装礼仪,饰物礼仪,体态礼仪,接待礼仪,通过培训可以的树立保安人员的形象,培养个人良好惯的养成,提高个人的素质修养,为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整体保安人员的个人素质提高了,整个队伍的水平才能提高! 保安人员工作时的服饰礼仪制服按规定佩戴徽章、标志、肩章、臂章、绶带及工作、不得佩戴其他与执勤无关的标志。穿着保安制服时,要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内衣不得外露,着夏装时,着制式衬衫,制式领带。着保安制服时,不得在保安制服外罩便服,不准围围巾。季节换装的时间和着装应按保安中队的要求统一着装,不可混穿,保持队伍的统一。
仪容仪表 :上岗着装保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饰品,制服外不得显露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除因工作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下班后不得穿制服。执勤时要佩戴好工作证和执勤器具。
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枪支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处罚的权力。 对有违法犯罪的,可以监视、检查、报告,但无侦察、扣押、搜查等权力。 超权行为:下列内容不属于保安职权范围,否则视为越权行为:剥夺、限制公民的人体自由。拘留、关押、审讯违法犯罪分子。对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罚款等处罚行为。查处治安、行事案件。非法搜查(搜身、携带物品、办公室或住所)扣押他人的合法件、合法财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参与企业、社团之间经济纠纷、劳动纠纷的调查处理。辱骂、殴打他人或者唆使殴打他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