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药厂用臭氧发生器

名称:浙江制药厂用臭氧发生器

供应商:安丘瑞邦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价格:13333.00元/台

最小起订量:1/台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五里河桥东2公里206国道南侧鲁王家具西邻

手机:13780890967

联系人:刘旭 (请说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

产品编号:144026730

更新时间:2021-09-13

发布者IP:112.243.130.225

详细说明

  制药厂GMP用浙江制药厂用臭氧发生器的选择

  GMP条例对药品生产(特别是无菌产品)有着严格的要求。在GMP验证中人们大力推荐臭氧灭菌方法。因为臭氧灭菌有许多特点,因此,臭氧灭菌在药品生产中具有广泛的用途。目前应用有:①对管道容器的灭菌;②利用中央空调净化系统对洁净区的灭菌;③对原辅助材料和工作器具的灭菌;④对密闭空间的灭菌;⑤对药厂用水和灭菌处理。GMP验证和国家GMP认证给臭氧技术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臭氧灭菌技术也给制药企业进行GMP验证和接受国家GMP认证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GMP)至今,美国实施GMP已有近40年的历史并在实践中做了几次修订。 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在1985年实施《药品管理法》,于1988年根据《药品管理法》由卫生部组织颁布了我国第一个《GMP》条例,即《药品生产管理规范》作为正式法规。又于1990年卫生部又组织了有关专家起草了《实施细则》。于1990年,决定将《规范》和《实施细则》合并,编成《药品生产质量规范》修订本,并于1992年12月28日颁布。根据多年来在我国推行GMP和药品监督的实践和国际上实施GMP在建立统一组织机构执法方面经验,于1998年根据我国国务院指示,改革并统一了药品监督的机构,新组建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安全监督司又专门设立了药品生产监督处,该处具体负责GMP执法工作。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又于1999年新颁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1998年版)》并制定了附录。该局又印发了《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GMP认证工作程序》。 GMP是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的基本法则。目前我国不同剂型的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国家GMP认证要求者就要被淘汰,就不能继续进行该药品生产。在GMP生产质量管理中臭氧灭菌是被推荐的重要灭菌方法之一。为了做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中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