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改善燃煤锅炉炉企(以下简称燃煤炉企)的清洁改造,是改善杭州市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杭州燃煤锅炉(窑)炉清洁改造专项补贴管理办法》草案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据了解,燃煤炉主要指含有重油和水煤浆和污泥焚烧炉的锅炉。为了鼓励企业进行清洁改造,杭州计划出台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措施。将高污染燃料转化为清洁能源窑炉的改造项目,参照实施。
草案阐明了补贴的范围。
其中,城市燃煤锅炉和工业燃煤锅炉(窑)共10吨/小时(不包括10吨/小时)或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列入补贴范围,而窑的消除不包括在内。
同时,草案还提出了区、县(市)经费标准。
杭州柳城区、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和阜阳区的企业,由市财政补贴清洁转化或者清洁能源转化项目,投资总额的30%,地方财政补助。投资占总投资的30%。剩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资金。
对萧山区、余杭区、桐庐县、春安县、建德市、临安市的企业,市财政补贴应当占投资总额的20%,地方财政补贴应当占投资总额的40%。剩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上述补贴标准的企业必须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清洁转化或清洁能源转化,并通过168小时的调试。2017年底以后完成清洁转化、清洁能源转化的企业,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