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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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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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国际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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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点名称:安达捷运国际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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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点: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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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客户至上,呵护服务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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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专线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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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海外
- 产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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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国际海运的主要特点是成本低,时间长,适合出货量大的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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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特点:
本着客户的“至上”、“呵护”的服务为宗旨,我司将以专业的服务、廉优的价格来面向广大客户。欢迎您来电与我们咨询!
深圳市安达捷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依托深圳、上海、天津、广州、香港的“窗口”优势,通过世界各大代理网络面向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为国内外进出口商、生产商等提供安全、快捷、优质的全球物流与供应链服务。
发货人自己或委托报关行报关。
膳制出口舱单:
出口舱单在船舶开航前制作完成,一供船务外勤人员办理船舶离港结关手续。
码头根据订舱人提供的盖有海关放行章的场站收据第六联安排集装箱货物装船。
装货完毕后,外勤人员向物流一科办理船舶离港结关手续。
出口舱单:箱号清单;拼箱货的装箱单;船员名单;总申报单。
订舱人缴完运费后,凭场站收据第八联运费发票到出口科签发提单。
货主询价,引发货运流程
利用贸易风险转移,加强自我保护,避免损失。
贸易中,由于价格条款的不同,买卖双方的风险会发生转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进出口企业知道了海运环节出现纠纷可以向海事法院寻求司法救助。殊不知,即使海运中发生问题,并不是国内进出口企业得到支持。比如,山西一家进出口公司向加拿大温哥华出口3箱不锈钢连接器。根据贸易合同,国内卖方如果超过装船期15日或货物短少超过10%,应支付相当于货款20%的违约金。合同签定后,卖方在天津港将3箱货物交付了承运人,遗憾的是加拿大公司只收到了两箱货物,短少一箱。加拿大公司和山西公司均要求承运人和代理人寻找但未果。于是加拿大公司以山西公司违约为由,要求补发一箱货物并支付违约金。山西公司按加拿大方的要求补发了货物。6个月后承运人找到了短少的一箱货物并交付收货人。因收货人需要该货物,要山西公司自行处理。山西公司没有其他客户只好将货物降价处理给加拿大公司。而后山西公司向海事法院提起对承运人及代理人的诉讼,要求赔偿货物降价损失,补发货物运费及违约金。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承运人对货物的交付超过合理期限负有责任,但没有判令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没有支持原告山西公司的请求。为什么?其一、从原告提赔的损失项目看,根据贸易合同山西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为装船期超过合同约定日期15日以上及货物短少超过10%,而本案装船期在合同约定期内,发货数量没有短少,而且根据合同的CIF价格条款,山西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即完成合同义务,此后所发生的短货风险应由加拿大公司承担,原告不负有支付违约金的义务,所以山西公司的违约金损失不是合理的损失。其二、关于货物降价损失,法院认为该货物不是季节性货物,亦未受到损坏,故降价非承运人迟延交付造成的损失,而是贸易双方的行为,对该损失不予支持。就这类案件法官提示:在贸易中中方应注意利用风险转移原则,不该赔的不能赔,否则赔也白赔。当然在付款方式上也要选择信用或托收方式。不然,外方采取不付款也会逼迫我方让步,使国内进出口商赔了不该赔的。
当前的货运市场,已形成了由几个大货代的面,拼箱价格也由1996年以前的欧基港USD92/立方米,降到1997年上半年的USD75/立方米,1998年在USD45一50之间。应该说,这个运费水平或者说其利润水平是比较合理的。 但某些货代出于其利润大化的目的,在实际操作中,不论其实力如何,往往都以丈量货物尺码的手段来获取额外利润。具体做法是,每当货物送到指定仓库时,现场收货人都会当着送货人的面。一箱一箱丈量货物的外包装,并要求磅货人员签字确认,由于涨尺码和工厂无直接经济利益关系,送货员一般都会签字。当天或次日,该单据就会传真到外贸公司,要求确认,并以暂不出运,暂不签发到公司,暂不退还“三单”相威胁。因为装期即至,货到仓库,主动权在货代那里。这使外贸公司吃亏不小,又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