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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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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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国际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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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点名称:安达捷运国际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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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点: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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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客户至上,呵护服务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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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专线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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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海外
- 产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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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国际海运的主要特点是成本低,时间长,适合出货量大的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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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特点:
本着客户的“至上”、“呵护”的服务为宗旨,我司将以专业的服务、廉优的价格来面向广大客户。欢迎您来电与我们咨询!
深圳市安达捷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先后在深圳、香港、惠东设立了分公司,并仍在稳健而快速地加大中国区网络的建设,海外代理网络遍及全球五十多个国家二百多个港口城市。
我司经过多年合理的经营,牢牢的把握住了市场的变化.在服务形态的方式上主要以FOB、CIF两种形式推向市场。在长期的发展当中,我司在船公司和客户当中都已树立了良好的信誉。亦成了部分国内外船公司指定的一级代理,如:CMA、COSCO、WANHL、ZIM、MSC、MSK等。
托运订舱:编制出口托运单,即可向货运代理办理委托订舱手续。货运代理根据货主的具体要求按航线分类整理后,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货主也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当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出装货单,定舱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着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缔结。
保险:货物订妥舱位后,属卖方保险的,即可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保险金额通常是以发票的CIF价加成投保。
货物集中港区:当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区进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托运人办妥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至港区集中,等待装船,做到批次清,件数清,标志清。要注意注意与港区,船公司以及有关的运输公司或铁路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完成进货,工作脱节而影响装船进度。
有些港口因拼箱货源不足、成本偏高等原因,专做拼箱的货代公司对货量较少的货物采取收费标准,如起算为2个运费吨,即不足2个运费吨,一律按2个运费吨计价收费。因此对货量较小,港口较偏的货物在成交时要多考虑到一些这样的因素,以免日后被动。 对于一些航线及港口较偏僻,并且客户提出要交货到内陆点的拼箱货物,成交签约前好先咨询,确认有船公司及货代公司可以承接办理这些偏僻港口、内陆点交货及相关费用后再签约。
利用贸易风险转移,加强自我保护,避免损失。
贸易中,由于价格条款的不同,买卖双方的风险会发生转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进出口企业知道了海运环节出现纠纷可以向海事法院寻求司法救助。殊不知,即使海运中发生问题,并不是国内进出口企业得到支持。比如,山西一家进出口公司向加拿大温哥华出口3箱不锈钢连接器。根据贸易合同,国内卖方如果超过装船期15日或货物短少超过10%,应支付相当于货款20%的违约金。合同签定后,卖方在天津港将3箱货物交付了承运人,遗憾的是加拿大公司只收到了两箱货物,短少一箱。加拿大公司和山西公司均要求承运人和代理人寻找但未果。于是加拿大公司以山西公司违约为由,要求补发一箱货物并支付违约金。山西公司按加拿大方的要求补发了货物。6个月后承运人找到了短少的一箱货物并交付收货人。因收货人需要该货物,要山西公司自行处理。山西公司没有其他客户只好将货物降价处理给加拿大公司。而后山西公司向海事法院提起对承运人及代理人的诉讼,要求赔偿货物降价损失,补发货物运费及违约金。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承运人对货物的交付超过合理期限负有责任,但没有判令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没有支持原告山西公司的请求。为什么?其一、从原告提赔的损失项目看,根据贸易合同山西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为装船期超过合同约定日期15日以上及货物短少超过10%,而本案装船期在合同约定期内,发货数量没有短少,而且根据合同的CIF价格条款,山西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即完成合同义务,此后所发生的短货风险应由加拿大公司承担,原告不负有支付违约金的义务,所以山西公司的违约金损失不是合理的损失。其二、关于货物降价损失,法院认为该货物不是季节性货物,亦未受到损坏,故降价非承运人迟延交付造成的损失,而是贸易双方的行为,对该损失不予支持。就这类案件法官提示:在贸易中中方应注意利用风险转移原则,不该赔的不能赔,否则赔也白赔。当然在付款方式上也要选择信用或托收方式。不然,外方采取不付款也会逼迫我方让步,使国内进出口商赔了不该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