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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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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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航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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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业: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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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商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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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区域: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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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其他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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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全国
大兴股权转让材料简单
当受让方与转让方同为目标公司股东而转让方背后又有隐名股东时,受让方能不能拿工商登记上的记载来对抗隐名股东就不能一概而论了。如果有充分的据明隐名股东是目标公司尽人皆知的事情,比如职工股的情形,那么受让方就无法以工商登记来对抗。很多人可能对存在如下理解,即工商登记上记 载的股东就是法律上的股东。这个说法是存在问题的。股权源于出资而不是源于工商登记,工商登记的作用只是公示对抗,因此,真正法律上的股东是实际出资人, 当然,他要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股东权利。在前述情况下,受让方在受让股转时一定要考虑隐名股东的意愿,如隐名股东未表示,则不能受让隐名股 东那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合同可撤销的常见情形及法律后果(一)股权转让合同可撤销的常见情形1、因重大误解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根据《民法典》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因显失公平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根据《民法典》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后来,股东甲与股东乙之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把乙的股份转让给甲,两人约定,以后公司不论盈利还是亏损都是甲的了,和乙无关。甲作为股权受让方,也支付了股权转让款给乙,但二人并未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后来,甲把 A 公司给注销了,并没有告诉乙,也没有通知还拖欠人家货款的 B 公司。由于公司注销的时候,按工商登记的资料,甲和乙都是股东(因为之前没有做股权变更登记嘛),所以甲就自己做主在清算报告上写上了甲和乙两个人的名字。
股权转让中股东替公司偿债的税务处理:
股权转让前,如果目标公司原股东替公司偿债,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税务处理:
1、股权转让前,如果原股东将应收公司债权转为对公司的股权投资(债转股),应当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成本。
2、股权转让前,如果原股东将应收公司债权与股权一并转让,应当将转让收入分解为股权转让收入与债权转让收入两部分进行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