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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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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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航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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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业: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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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商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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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区域: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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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其他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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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全国
延庆股权转让转股需要多久
三、未完成注资影响股权转让吗公司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当然也具有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利的内容之一,但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所以,一般来讲,注册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我们。
上述情形为作为显名股东的转让方与隐名股东有明确的代持股关系,如果没有呢?那就要麻烦的多。比如在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有职工出资入股的情况,而出于有限 责任公司对于股东人数的限制,为了办理工商登记而将职工的出资款集中到少数一部分人(显名股东)名下,而这部分人只知道自己的出资加上职工的出资的总持股 数,而不知道有那些职工的股权是自己代持的,也就是说“只认钱,不认人”。这种情况下,首先要作的工作就是找够出资职工并明确委托投资关系,在签署相关法 律(代持股协议等)后,方能将“干净”的股权转让。
2、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出资,意味着其在作出同意决定的时候,放弃在一定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因为对外转让出资,亦即不向其他股东进行内部转让出资。其他股东如果在得知转让条件后意欲购买,应当作出不同意对外转让的决定,并进行购买,反之可以推定其不愿购买。3、行使期间的起算是相对于既定条件而言的。每当转让出资股东确定出一个更为优惠的转让条件,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期就应当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如果转让出资股东事后与第三人的转让条件较之事先通知其他股东的转让条件更为优惠,则其他股东原先作出的不购买表示,对其优先购买权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出资转让条件后的合理期间内享有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在交易性质的认定上有如下区别:
1、交易主体
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的交易,资产转让是公司之间的交易。
2、交易标的
股权转让的标的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资产转让的标的是转让方的资产。
3、款项支付
股权转让是目标公司的新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原股东,资产转让是受让方将资产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4、产权转移方式
股权所有权的让渡以过户为标志,资产所有权的让渡通常以交付为标志,但登记管理的资产,所有权的让渡也是以过户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