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深圳市豪杰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上市咨询事业部、咨询事业部、跨境咨询事业部、市场调研事业部等四个事业部,主要开展四块业务:1、上市咨询事业部主要提供IPO上市与再募投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市细分市场研究、上市行业研究顾问、IPO上市前辅导咨询等服务;2、咨询事业部主要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PPP项目咨询、项目申请报告、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产业规划等;3、跨境咨询事业部主要提供绿地落地、境外投资审批、37号文登记、红筹/VIE架构搭建、海外投资税务筹划、股权架构设计、海外公司注册等服务;4、市场调研事业部主要提供市场调研、竞争企业调研、消费者研究、海外市场调研等。
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 境外设立公司(在中国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大陆境内的这家公司作为股东,占股多少没有要求) 境外并购公司(并购就是在国外控股一家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申报级别及申报类型 适用条件: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 核准制以外的投资项目; 国家与地方(工作有划分); 国家负责央企,含管理的金融企业、或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及地方企业但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地方负责 3 亿美元以下的地方企业的投资项目备案。 在办理核准、备案的时间 在项目实施前应当取得国家发展委出具的核准或备案通知书。审核/备案时限 申请报告及附件符合要求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如有必要, 审核机关可以聘请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时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可以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60 个工作日),评估时长不计入审核时间内;如项目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审核机关应请有关部门在 7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注:实行核准的央企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提交,地方企业由其自行提交。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境外投资真实性书。 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 (即商委和核准通过,获发书),需要通过银行,向境内机构所在地外汇管理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外汇管理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有关情况,并向境内机构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境内机构在获得外汇登记之后即可汇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