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保税料件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了加强保税料件的监管力度,规范保税料件的管理,确保公司严格按《海关对联网加工贸易监管办法》在公司内部有序执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 范围:
只适用于保税料件的管理。
三、 职责:
财务部:负责保税料件的使用监督与核对;
仓库: 负责保税料件的存放、保管与进出管理;
品质: 负责保税料件的品质状态的检验与监督。
业务部:负责保税料件的与供应商的联系采购和核销。
四、 作业程序与制度:
4.1.财务部依据业务提供保税料件进料时间与进料明细,及时通知仓库收货。
4.2.仓库收货员依据进料明细对实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打印<进料验收》交品质检验。
4.3。仓库收货员收货时如出现异常及时通知业务部,由业务部拍照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4.4.仓库保管员收到检验合格并签字或盖章的<进料验收单〉及合格标识后及时登记<材料存货卡〉、<材料台帐〉及输入电脑帐。
4.5.如检验员判为不合格品时,暂放仓库,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溢装、短装、混装等情形;并及时通知业务部,由业务部联系供应商处理,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报废。
4.6.保税料件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制单BOM表发料,未经总经理(含)
以上签核严禁任何形式的非生产领料,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4.7.保税仓库料件堆放必需定仓库、定点、定层次、定位置,做到先
进先出,清点方便,规范整齐,严格按照《仓库管理程序》搬运与储存。
4.8.随时检查存储的原物料有无过期变质,残损、超储积压、短缺破
损,注意日常防潮防尘,阳光照射等维护措施。
4.9.库区内严禁烟火,仓管员必需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消防知识。
4.10.所有料件必需定期清点,采用物料自查、报核,财务定期、不
定期抽盘或全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