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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桌上一定要让人喝酒、一定要让人喝醉的逻辑是什么?为什么强行让人喝酒或者喝醉是很多宴请当中的普遍行为?心理学上有什么依据呢?单纯地从社交角度看的话,劝酒文化绝不仅仅只是个礼仪性的东西,而是有非常明确的实际功能的。
首先的功能就是服从性测试,在酒局中,劝酒者通过观察你是否服从他要你继续饮酒的指令,观察你能不能为了“场面”伤害自己身体,来判断你对其的服从程度。听着很扭曲,但其实这是一种最典型的权力的彰显方式。尤其在掌权者自感权力并不稳固的时候,他往往需要周围人反复以各种“确权”的仪式让他确信自己权力在握,对方被逼喝酒的窘态,是权力持有者在酒桌上最佳的享受。
劝酒者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可谓话术尽出,有些劝酒者喜欢把利诱包装成威胁,“你不喝可不够朋友啊”,言下之意是喝了就是朋友;有些劝酒者喜欢把威胁包装成利诱,“这杯干了,这个合同就是你的了”,言下之意是不喝你就出局了。有些人觉得这个逻辑很荒谬,但服从性测试恰恰必须荒谬。就比如“指鹿为马”就是典型的服从性测试:上级其实心里知道这不是马,下级也知道这不是马,上级知道下级知道这不是马,下级也知道上级知道自己知道这不是马,但是你还得说这是马。双方心知肚明,互飚演技给外人看罢了。对显而易见的荒谬依然表示服从,才是服从性测试的核心意义。
其次的功能便是诚意测试,劝酒者时刻在观察被劝者是否能够放下心防和体面,向劝酒者及旁观者展现丑态。维系一段关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醉酒就是这种代价。醉酒后的丑态是一种小剂量的抵押物,在人和人之间还不能完全信任,但又需要建立合作关系的时候,是某种意义上的“交换”。所谓“喝到位”就是在说这个。如果一顿筵席散尽,你仍然表达清晰,步履稳健,会被认为“今天小王没喝到位”,言下之意你没有向我交付丑态作为抵押物,你仍然将你自己的体面、形象、自尊看得比我对你的信任更重要。直到喝的疯言胡语,脱了上衣跳舞,吐完躺倒,劝酒者心目中的抵押品才算足额交付完毕。这期间观众越多越好,洋相越大越好,起哄者和围观者实质上都是抵押交付的见证人。
这种酒桌文化有着地地道道的中国特色,当然,这种酒桌文化也并不是什么“古老传统”,而是最近几十年才兴起的,缺乏成熟的互信机制,是这套看似荒谬的酒桌文化背后的真正逻辑。